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 医保法制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医保管理

宿松:集体“掏腰包” 群众“得红包”

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4-12-25

  

  近日,宿松县趾凤乡南冲村、趾凤村、洲头乡乌池村集体补助缴费成功,开出了全县村级集体经济补助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第一单”,填补了宿松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的空白。

  今年以来,宿松县人社局聚焦城乡居保高质量发展要求,努力撬动城乡居保缴费的“第三支点”。为积极推进城乡居保村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宿松县人社局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专题调研和座谈,了解村集体经济发展状况及集体补助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并会同县委组织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税务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方案明确了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工作流程、激励机制等内容,按照“民主决策、一村一策,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原则稳妥有序推进集体补助试点工作。

  经过宣传发动,趾凤乡趾凤村、南冲村、洲头乡乌池村主动申请成为首批集体补助试点村。目前,3个村1806位村民获补助共计88080元。这一举措实现了集体补助和政府代缴“两条腿走路”,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了参保群众续保的经济压力,又提高了参保群众的养老待遇水平,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增添了动力。为保持政策的延续性,集体补助实行灵活进出政策,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后,申请暂停或恢复集体补助。

  下一步,宿松县人社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覆盖全域”的整体思路,围绕提高全县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的根本目标,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做细做实,推动更多有条件的村集体开展集体补助工作,促进城乡居保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原文链接:https://hrss.ah.gov.cn/zxzx/sxbd/8075708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医保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医保法制网 yb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10308号-1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中国政府网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协网 纪委监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