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医保法制网!!

参加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在定点医院看病,只要是在基本医保报销政策范围内的费用,不管是门诊还是住院都可按规定进行报销(居民医保门诊报销待遇各地有所差异,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其中门诊又分为普通门诊和门诊特殊病种,两者的报销待遇水平略有差异。不同于普通门诊,参保人员患有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需经过医保部门组织专家或经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认定通过后,在定点医院门诊看病可享受报销待遇,以上是基本医保报销待遇。
超过基本医保报销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可纳入大病保险范畴,享受进一步报销,网络上很多称其为“二次报销”,准确说法应该是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待遇。
除去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待遇,针对特别困难参保人还可享受医疗救助,主要解决被救助对象除去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的部分医疗费用,确保大家都看得起病。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医保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医保法制网 ybfz.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