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 医保法制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解读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时间:2025-12-09

近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整合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一、相关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等文件精神,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发挥价格调节作用,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5〕11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规范整合我省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二、主要内容对我省现行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重新规范整合,设立了101项美容整形类项目,执行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遵循公平合理、诚实信用、质价均等的原则自主合理制定价格。停用“光子嫩肤术”等47个相关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疗机构对以美容为目的的手术和治疗按美容整形类项目收费;对恢复器官功能,以疾病治疗为目的的整形项目可按其他专科立项指南项目或现行项目收费。三、相关要求《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医疗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整合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严格执行统一的价格项目规范,要及时做好信息系统维护并开展新政策实施跟踪监测。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做好市场调节价项目的备案工作,坚持患者自愿的原则,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充分保障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工作。

   解读处室:医药价格和采购处 咨询电话:0591-86312923


原文链接:https://ybj.fujian.gov.cn/zwgk/zcjd/bmzcwjjd/202512/t20251205_7042918.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健康产业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医保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医保法制网 yb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10308号-1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