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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门诊
参保居民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门诊就医可以报销。
二、“两病”门诊“
两病”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门诊就医可以报销。
三、门诊慢特病
一类按限额报销13个病种:糖尿病(1型、2型)、冠心病、高血压(2期及以上)、肾功能衰竭、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克汀病、肺心病、结核病、风湿性心脏病、包虫病、类风湿关节炎、布鲁氏杆菌病、苯丙酮尿症。
二类按住院报销5个病种:恶性肿瘤、精神病、白血病、血友病、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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